大嘴巴克利为什么叫飞猪与篮球生涯介绍
大嘴巴克利为什么叫飞猪与篮球生涯介绍
简介
查尔斯·巴克利(CharlesBarkley),1963年2月20日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利兹市,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巴塞罗那奥运会、亚特兰大奥运会“梦之队”成员,司职大前锋,绰号”空中飞猪“(TheRoundMoundofRebound)。
1984年NBA选秀大会,查尔斯·巴克利在首轮第五顺位被费城76人队选中。职业生涯先后效力于费城76人队、菲尼克斯太阳队和休斯敦火箭队。
篮球生涯
太阳时期
1992-93赛季,拥有查尔斯·巴克利的太阳取得了62胜20负的战绩。
该赛季,巴克利场均可以得到25.6分和12.2个篮板,投篮命中率为52%,场均还能送出5.1次助攻并最终获得常规赛MVP、连续第七年入选全明星赛。季后赛,巴克利帮助太阳队自1976年来首次杀入总决赛,但2-4不敌公牛无缘总冠军。巴克利在季后赛中场均可以得到26.6分和13.6个篮板,总决赛中场均得到27.3分、13个篮板和5.5次助攻。总决赛第四战,巴克利得到32分、12个篮板和10次助攻的三双数据。
1993-94赛季,巴克利开始遭受伤病困扰。尽管饱受伤病折磨,巴克利场均仍可以得到21.6分和11.2个篮板,投篮命中率为49.5%。该赛季,巴克利连续第八年入选全明星阵容,但因伤缺席。赛季末,巴克利入选了年度最佳阵容第二队。太阳队取得56胜26负的战绩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首轮和金州勇士队的第三场系列赛,带伤作战的巴克利全场31投23中砍下56分,创下当时季后赛单场第三高分。西部半决赛,太阳以3-4的比分被火箭淘汰。
由于伤病的缘故,休赛期巴克利曾考虑退役,但最终宣布回归。1994-95赛季,巴克利连续第九年入选全明星阵容。常规赛,巴克利场均可以得到23分和11.1个篮板,投篮命中率达到48.6%,帮助太阳队取得了59胜23负的战绩进入季后赛。西部半决赛,太阳3-4被卫冕冠军火箭队淘汰。巴克利季后赛场均贡献25.7分和13.4个篮板,投篮命中率为50%。
1995-96赛季是巴克利在太阳队的最后一个赛季。该赛季,巴克利在场均得分、篮板和抢断榜上均是队内第一,场均可以得到23.3分和11.6个篮板,并创下生涯单赛季最高的罚球命中率(77.7%)。巴克利在该赛季连续第十次入选全明星阵容,选票位列西部球员第一位。1995年11月22日,巴克利生涯第18次得到三双,此外他还成为联盟历史上第10位同时得到20000分和10000个篮板的球员。该赛季,太阳队取得了41胜41负的常规赛战绩,并且杀入季后赛。季后赛中,巴克利场均可以得到25.5分和13.5个篮板,但是首轮被圣安东尼奥马刺队淘汰。1995-96赛季结束后,巴克利被交易到火箭队。
国家队经历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巴克利入选美国男篮“梦一队”。8场比赛他们兵不血刃,每场得分都超过了100分,平均每场得到117.3分,没有任何一个对手能在“梦一队”面前得分超过85分。最终美国队8战全胜夺得奥运会男篮金牌,场均净胜分达43.8分。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巴克利入选美国男篮“梦三队”。美国队平均每场砍下102分,每场比赛都赢下对手超过20分,场均净胜分为31.7分。在决赛中,梦三队以95比69战胜前南斯拉夫队,以8战全胜的战绩夺得奥运会男篮金牌。
绰号来源
巴克利为什么叫飞猪,巴克利因为他只有198cm的身高却打大前锋的位置,而且有着场均10多个篮板,凭借的就是他惊人的弹跳跟弹速,此外他还有一副强壮的身体和非常硕大结实的臀部,据说可以从三分线一直用臀部拱到篮下背打得分,NBA5秒背打违例这条规则也是因他而创立的,这就是他空中飞猪绰号的来历。
巴克利还有一个绰号叫大嘴,因他口无遮拦,垃圾话一大堆,特别喜欢说大话。名字由此而来。
罗德曼和巴克利谁更适合现在的篮球体系
我认为巴克利更适合现在的篮球体系。他是球队攻防的核心,很多时候,进攻的任务大于防守的任务,所以他不能完全专注于篮板。
就个人能力而言,巴克利的左右脚相当强壮,可以远距离投篮。身体很强壮,速度不太慢,运球既是优势也是问题,太粘球,影响后期体能,经常错过运球的好机会;现在在逐渐变化,经常有一些好的直塞;防守方面,我觉得还是打不了控球中场或者后腰。巴克利受到广泛关注,如果你打4231,埃弗顿的前腰位置是稳定的,但自从科曼上台后,埃弗顿的阵型一直在变化,他有时会被迫踢一个不合适的位置。虽然有些新人像汤姆·戴维斯,但事实上,埃弗顿像巴克利那样的技术风格基本不存在,很难被替代。目前埃弗顿的问题是卢卡库在打,有时候和米拉拉斯在一起,限制了巴克利的进攻能力,我感觉在马丁内斯时期,巴克利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所以他跟得上现在篮球的体系和步伐。
罗德曼的身体优势使他非常强壮。虽然他不高,但他很有活力。其次,他的臂展可以和中锋相提并论。臂展长是篮板球的先天条件。另外,罗德曼的手特别大,可以更好的控球。最后,他的肌肉力量很发达,平衡性也比较好。再加上他强健的体魄,别人很难为他辩护。即使他的位置不好,他也不会失去对篮板的控制。
罗德曼对上巴克利的时候,还是有点尴尬。巴克利和罗德赞在36场比赛中对阵,罗德曼不仅把自己最拿手的篮板输给了巴克利,罗德赞场均7.6分11.7板,而巴克利场均23.7分13板。那么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巴克利除了技术出众外,还有很强的力量和灵活性,这直接导致罗德曼面对巴克利有点难度。综上所述,巴克利更适合现在的篮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