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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的挑战_(中国足球青少年培养方案)

作者:24直播网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的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研究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活动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1

为使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遵纪守法、文明安全、节俭勤劳、愉快充实”的暑假生活,根据乘航第一区域联合党委“进网格、领项目、定承诺、送服务”有关安排,充分利用千名教师进社区契机,拟组织开展20xx年青少年暑期课堂。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0日——8月30日,共举办10期。

二、活动地点

老宅社区三楼会议室

三、活动内容

1、暑期安全知识讲座,涉及用电安全、游泳防溺水安全、防雷减灾安全等。

2、开设青少年“道德讲堂”,学身边模范,做有德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新干线参观。

3、组织象棋培训。

4、参观科普气象馆。

5、组织青少年开展禁毒讲座、观看禁毒故事片。

5、组织开展“阳关少年快乐暑假”,乒乓球比赛。

6、青少年暑期活动心得交流。

四、参加对象

老宅社区、民丰社区、蒋桥村青少年,包括新市民子女,以及区域共建各单位。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校“小手拉大手,通过个体间的民族团结延伸到家庭并辐射到社会”的民族团结工作思路,特制订暑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方案,以全校民族团结“手拉手”“结对子”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团结和谐进步

二、活动的时间 20xx年7月7日

三、活动范围 XX县第一中学全体师生

四、活动组织形式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学生活动:由手拉手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手拉手小伙伴同唱一首歌、同看一本书、讲故事大赛等活动。

教师活动:由两名年级主任具体负责。处室工作人员回任教年级开展活动。开展联欢会,结对子对象互赠纪念品、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增进教师民族团结。

活动留存照片或视频,请各班主任、年级主任及时采集资料,撰写500字以内活动信息(电子版),信息包含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形式、参与人数、活动开展过程。请各年级主任将活动材料统一收集,于7月10日前发送至团委xx邮箱。

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自觉完成,年级主任统筹安排,为新疆的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2

一、活动主题:

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

二、服务对象:

“牵手行动”以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重点关注我社区的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闲散青少年。

三、行动内容:

“牵手行动”以社区、家庭、学校为活动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宣讲”、“提升”、“平安”、“关爱”、“监查”、“助老”志愿服务。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活动:

1、开展“未成年人提升”志愿行动

通过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帮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教育辐射作用。在依托区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以组织公益性的兴趣小组、辅导班等形式,对未成年人提供阅读、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培养;开展环保、阅读、等益智健体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培育文明习惯,践行道德规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读书辅导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提升综合素质。通过开设“社区家长学校”等形式,组建优秀家长志愿服务队。

2、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监查志愿行动

招募巾帼志愿者、社区家庭教育志愿者、“五老”网吧监督志愿者,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志愿服务行动,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培养一批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上辅导和网络监督志愿服务,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的有害信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吧违法经营、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电子游戏、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其它城市不文明现象开展检查和义务监督工作。加强对社会文化场所的监查力度,随时到各种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举报并协助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这些场所进行查处。

3、开展“童心辉映夕阳红”志愿行动

树立“老年人爱心助成长,未成年人爱心献长辈”的理念,通过组织老年志愿者为广大未成年人开展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服务,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长辈的关爱,从而激发未成年人主动参与尊老服务行列。要把志愿精神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组织有能力的未成年人就近就便参与所在社区开展的“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打扫卫生、定期上门、亲情沟通、心理抚慰、文艺表演等尊老、敬老、爱老志愿服务,实现“大手牵小手文明一起走”老少真情互动,提升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境界。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3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社区青少年暑期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青少年的课外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语言能力和对书画艺术的兴趣。培养了孩子们的胆量和主动发言意识以及对中国传统艺术的传承。

二、活动主题:

七彩童年、缤纷暑假暨第八十四、八十五期七彩课堂

三、活动意义:

让辖区内的青少年学生都能享受文化的熏陶和艺术的滋养,以文化提升素养,以艺术塑造品格。

四、活动对象:

辖区内青少年(与此同时也诚邀其他社区青少年参加此次活动)

五、活动时间:

20xx年8月9日上午9:00

六、活动地点:

社区“七彩儿童驿站”

七、活动项目:

1、邀请共建单位志愿者(旗广电服务中心播音主持)娜日苏为孩子们讲一堂“播音主持课(口才培训)”;

2、邀请共建单位志愿者(旗广电服务中心)梁英为孩子们上一堂“书法课”。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4

人类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已日益突出和尖锐化。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垃圾分类已成为绿色生活动的新时尚,需要全民参与、全城行动。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增强儿童青少年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夯实“百日奋战扮靓星城”市容环境整治效果,由共青团长沙市委主办,长沙市朝晖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箭弓山社区、长沙市岳麓区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组织辖区内百余名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我从小做起”为主题的环保知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点环保好少年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14日(周三)下午2:30

三、活动地点

箭弓山社区五楼大会议室

四、活动对象

箭弓山社区中小学学生

五、活动内容

认识生活中的垃圾,介绍生活垃圾的产生、垃圾的去向、垃圾的生命、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介绍“21天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活动及游戏互动。

六、活动分工安排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5

一、活动目的:

暑期来临之际,为丰富xxx社区辖区青少年的暑期生活,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开阔青少年的视野和学识,增强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思想、科学态度,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并了解我国现在的科技发展水平。xxx社区与xxx下派工作组安排辖区青少年参观新疆科技馆。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7日(周五)下午5点

三、活动主题:

走进科学迷宫,感受科技力量

四、活动地点:

科技馆(儿童公园旁)

五、活动准备:

1、工作组和科技馆取得联系,约定好参观时间(时间为6月27日下午5点)。

2、xxx社区包户干部负责提前通知家长,为孩子做好准备。

3、由下派工作组与社区共同联系3辆车。

六、领队:

1、aa xxx社区包户干部(组长)

2、 bb工作组组员

3、cc工作组组员(司机)

4、社区两名司机

七、活动的具体安排:

1、6月27日下午16时在社区楼下集合,16:20出发。

2、由带队组长清点人数,强调活动中注意事项及活动安全。

4、每位学生分发一瓶矿泉水,不允许携带零,不得私自离队,一切听从带队组长安排。

5、17点准时到达,到达目的地后,下车清点人数,再次强调纪律。

6、集体参观由负责老师带队,紧跟讲解员;分散参观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不得个人独自离队活动。阿依努尔负责照相,便于后期资料收集。

7、18:00参观结束,到指定地点集合,带队组长清点人数,18:20返回社区。

8、返回社区后带队组长带领学生进行简单的活动小结。

八、参观内容:

由本次活动带队组长和科技馆接洽,参观内容由科技馆进行安排。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6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在全国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重要会议精神新高潮之际,成都市街小学与社区联合开展“庆祝八一建军节消夏之夜”主题活动,充分发扬社区和党外知识分子教师的团队精神,树党外知识分子的良好形象。

成都市街小学与路社区通过活动努力把双竞双争工作搞好,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先进文化、树立文明新风,建立学习型社区建设模范。

通过学校与社区联合主办“庆祝八一建军节消夏之夜”活动让社区与街小学接对子,创建学校、文明社区,在活动中感谢战“非典”、战洪水的战士们,感谢保卫和平的老红军战士们。

二、活动主题:

“庆祝八一建军节消夏之夜”

三、活动时间:

20年7月30日晚7:00—9:30

四、活动地点:

路英语角

五、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六、参加人员:

市团委领导、路社区爱民艺术团、社区暑假活动站的小朋友、街小学党外知识分子、团员、省政府、省人大驻军

七、特邀人员:

老红军、老八路

八、活动内容与形式:

街小学:踢踏舞、民乐表演、团员合唱、独唱《东西南北兵》等;

路社区爱民艺术团:舞蹈《渔家女》、《欢聚一堂》,女生独唱,男生独唱,现代京剧《智斗》,时装表演,华尔兹,大学生表演等。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7

活动主题:

“挥毫杯”金秋书法大赛

主办单位:

xxx

承办单位:

社区内各部门

大赛的指导思想

为弘扬国粹,改善学校的文化氛围,提高同学们的审美素养能力,发觉同学们的潜能,培养同学们认识美、发现美、创造美,鼓励同学们将有限的课余时间投入到更加积极有益的兴趣爱好中来,建设学校的优良学风,特举办本次书法大赛,为同学们展现自我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大赛的整体设计

一.活动宗旨:

发挥特长、展现自我、提高人文素质养。

二.活动目的:

挖掘大学生艺术潜力、扩展高校社团活动影响力、丰富高校校园生活、加强社会同高校间的艺术交流、为高校艺术群体提供一个充分展现自我的舞台、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成长、推出艺术新人形成优势循环、用笔体现出大学生的`潜在内涵和艺术造诣。

三.参赛人员:

XXX全体员工

四.作品要求:

主题要求健康积极,能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

书法分为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

硬笔书法作品,尺寸长不小于50厘米宽不小于30厘米;

软笔书法,尺寸长不小于80厘米、宽不小于40厘米。

五.大赛具体流程

1、参赛方式:

将所有参赛人员作品统一上交(到时宣传板里会写出作品征集的起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如果作品质量和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书法协会将统公开展示。

2、地点:文化长廊。

3、时间:

六.评选作品

评委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5名

优秀奖10名

鼓励奖15名

获奖者均有相应精美奖品,(奖品协会经费而定)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8

xx年,是社区充满合力和挑战的一年,在我国传统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使辖区居民和单位职工有一个“大家”的感觉,充分展现出社区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定于xx年1月13日下午2时开始,在钢球小区篮球场举办“龙年闹新春”游园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展现居民和职工群众新生活、新风尚、新面貌等时代气息,大力发展和繁荣社区文化,在社区中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节日文化氛围。通过组织文明欢庆的游园活动,使广大居民和职工群众人人自主地参与游园活动之中,在游园中陶冶情操;在游园中锻炼身体;在游园中获取知识,从而让新一年充满蓬勃生机,凝聚民心,推进社区文化工作向暨定目标奋进!

二、活动领导小组

1组长:王嘉陵

2、副组长:徐兵、万柳

3、成员: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各单位工会主席

三、参加人员:

部分户籍在辖区的居民、单位员工及社区居干等。预计发出3000张游园券(单位工会1000张),居民凭户口6岁以上每人领取2张,先到先领,领完为止。

四、活动时间:

xx年1月13日下午2时开始。

五、活动地点:

社区办公楼(钢球小区篮球场)

六、活动内容

1、猜谜语100条:游戏规则:参加者记住自认为能猜中谜语的编号,向工作人员作答,正确的中奖,(一票一答),此条中奖后,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打红色的勾,不再续答。

2、端乒乓球行走:游戏规则:来回10米,记时30秒内完成,不掉地为胜出。

3、篮球投篮:两分线投篮,投进中奖。

4、足球射门:10米距离踢进规定的门内。

5、蒙面敲锣:用毛巾困住双眼,相距10米,原地转3圈,在30秒内敲响挂在墙上的锣。

6、跳大绳:2人摇绳,1人跳绳10下为胜。

7、超级保龄球:3瓶矿泉水摆成三角形,5米外用足球当保龄球将3个矿泉瓶同时打到即胜出。

8、吹乒乓球:杯子4个,装满水排成一竖排,把第一个杯子里的乒乓球吹到2、3、4个杯子里胜出。

9、趣味组词:从抽奖箱内依次抽出3个字,按先后顺序排列,组成有意义的句胜出。

10、圈套实物:一票领3个圈,在一定距离扔向固定的地面实物,如:小吃、酒、烟、肥皂、牙膏等,套中即可领走。

11、套活鸡活鸭:把活鸡活鸭各放一只在栅栏内,凭票领3个圈,在一定距离扔向活物,套中脖子即可领走大奖。

七、活动要求

1、1月9日前召开各单位工会主席、物业小区负责人和居民组长会议,传达社区xx年迎春游园活动安排和部署。

2、1月10日在各小区醒目地点张贴游园“海报”并公布活动项目的名称、游戏规则等,以吸引和激发群众的活动兴趣。

3、1月13日上午布置好活动现场,逢雨照常进行,活动内容将随机应变。活动现场要布置彩旗、横幅、音响等,让现场充满节日喜庆。

八、注意事项

在活动开始前,社区组织简单仪式,讲明组织这次活动地目的和意义,加强活动纪律教育,做到:

1、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序排队,做到文明礼让、欢乐祥和。

2、在游园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和现场的治安防范。

3、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垃圾,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4、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九、费用预算(略)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9

一、活动背景:

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经济繁荣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在感恩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感恩这个社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此社区开展“情系老人”的活动。

二、活动目的:

1.丰富老人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人们的精神需要,同时关注老人卫生健康,增强老人们的身体健康意识。

2.提高志愿者奉献爱心的意识,实现自身价值,同时锻炼志愿服务的技能,增长服务经验。

3.通过本次活动,可以将尊老爱幼的思想传承下去

三、活动名称:

“情系老人”

四、活动时间:

11月22日

五、活动地点:

xx小区

六、活动单位:

xx小区

七、活动参与人员:

小区若干成员

八、活动流程:

(一)活动前期:

1、组织好人群,并取得本次活动经费和许可证明。

2、人员分组。根据参议人员的准备内容,将活动人员分为戏曲组、春天的故事组,健康卫生组和老人体操运动组,并确定小组负责人。

3、与特殊人员安置点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说明活动安排,并由负责人统计每个活动组所感兴趣的老人们的房间号,以便活动有序进行。

4、取得本次活动参与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几时取得与活动人员的联系,以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得进行。

5、明确通知活动成员本次活动具体时间、集合地点。

(二)活动中期:

1、小区门口集合,点清活动人数,交代活动内容细节和注意事项,人员集合完毕后迅速步行出发。

2、到达指定地点后与安置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每个活动小组所服务老人们的房间号统计表分发给各小组组长。

3、各活动小组组长合理分配人员,明确任务分工

4,活动开展:戏曲组向老人们表演名曲名段,共说梨园佳话,可将自带的活动前准备的下载的名曲名段与老人共同欣赏;

春天的故事组与老人们共叙革命年代、现代、当代的社会大事、伟人,倾听老人们过去的生活;

健康卫生组给老人们讲述饮食、生活卫生等的健康常识并讲述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老人所关心的饭菜搭配,同时帮老人们做饭,整理房间卫生等。

5、活动结束后与老人们共同合影留念。

九、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合完毕;听从组织人员的安排,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2、活动人员在步行至活动地点时要和组织人员一起行进,不可单独行动。遇到突发问题时几时上报给相关负责人,以保证活动人员的安全。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10

一、活动主题

包饺子,连情谊。

二、活动意义

包饺子是家庭生活中最为传统的活动,尤其在节日来临的时候更能增加温馨的气氛,通过包饺子比赛,丰富社区居民业余生活,促进邻里间沟通与交流,并借此活动宣传文明城创建知识。

三、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22日,上午九点半。

2、地点:xx社区xx小区

四、活动内容

1、社区居民自由报名,每队两人。计算10分钟内做出的水饺数量,分别决出三对“最快饺子手”。参与有奖,获胜重奖!

2、各小组选派一名选手参加“最美饺子”比赛,计算5分钟内做出的“最美饺子”的数量,要求水饺外形美观,馅料饱满,由组委会现场监督产生“最美饺子手”。

3、现场产生幸运观众三名。

4、中午社区居民聚餐,吃团圆水饺。

五、活动规则

1、参加者准时到场。

2、材料准备充足,办事处提供水饺馅,要求参赛队员自备的工具有:面团、擀面杖、面板、匙子、水饺垫。

3、水饺必须是面皮封好的,没有馅料外溢的情况。

4、制作过程中杜绝浪费,每浪费30g馅料减去1个饺子成绩,每浪费2个面皮减去一个饺子成绩。对浪费量大于200g的小队采取取消比赛资格的惩罚。

社区青少年活动策划方案篇11

为迎接中国第x届国际动漫节的召开,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推进街道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根据xx市“第四次百万市民清洁大行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以“迎动漫、庆五一”为主题的清洁城乡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月“公民义务劳动日”提前到4月25日上午。

二、参与单位

各村、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

三、主要内容

1、清理积存垃圾。对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重点是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各类道路两侧、河池沟渠旁(内)积存的垃圾。

2、清理堆积杂物。对堆放在公共空地、房前屋后、公共走廊、楼(屋)顶平台等处的各类杂物进行清理。

3、清理绿化带。对绿化带内存在的垃圾及已死树木、干枯树枝和危及供电、通讯线路及行人安全的危树危枝进行清理、补种。

4、清理乱贴乱挂。对各类建筑物内外、停车站牌、电线杆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破旧污损的各类广告、标牌进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落实具体负责这次大行动的领导和其他工作班子人员,围绕“迎动漫、庆五一”这个主题,认真开展环境卫生问题排查,制定本村、社区的行动方案,广泛发动干部、党团员、村(居)民代表积极参加清洁大行动,抓好影响城乡环境面貌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同时要广泛发动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本单位的清洁大行动。领导参加的清洁行动由街道清洁办组织(具体方案另发)。

2、加强监督检查。街道清洁办负责这次清洁大行动的牵头实施工作,并且负责对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清洁城乡大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以这次“迎动漫庆五一,清洁城乡大行动”为契机,及时分析在实施“最清洁城乡”工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巩固工作成果。要及时做好开展清洁大行动的项目、内容、效果和参加人员的统计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于4月25日下午4时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统计表形式报送街道清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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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存在最大的问题

体制和监督

以2004年10月2日北京国安俱乐部足球队的客场罢赛事件为序幕,以10月17日大连实德俱乐部董事长徐明发表有关改革中国足球管理模式、成立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联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公司)为开端,近期由部分中超俱乐部的“足球投资人”发起的被部分媒体冠以“中国足球革命”的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风波最终以中国足协满足“革命者”的部分诉求——2004年度中超联赛“暂停降级”、先后向俱乐部公布本年度中超联赛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成立深化改革中超联赛体制的小组——来交换到“革命者”对中国足协拥有依法依章管理中国足球的权力和拥有各类国家级足球竞赛所产生的财产权的暂时承认和尊重而暂告平息,联赛继续进行了。但是,风波并没有完,随着11月11日中国足协成立“中超深化改革工作小组”和“会员协会深化改革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日程表,有关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尽管这次被冠以“足球革命”的波澜称不上壮阔,但却折射出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些问题就是中国社会问题的缩影。从法律角度看,足球界长期难以解决的比赛腐败、裁判“黑哨”等徇私枉“章”问题与社会其他方面存在的腐败现象、司法体系信任危机实乃同出一辙。不过本文主要就这次风波所引发的部分俱乐部与中国足协在深化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所涉法律问题上的歧见展开分析,以社会法暨经济法的理论和制度为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提供基本理念和具体法律工具的支持。

在现代资本力量无孔不入的大背景下,体育早已开始产业化、社会化了。在以经济为精神特质的20世纪,资本侵入了所有领域——慈善领域和文化、体育、医疗等领域。20世纪晚期第三域非营利组织勃兴:一方面,大批自主的私人组织,不再热衷于为其股东或经理孜孜逐利,而是致力于国家正式机制以外的公共目标,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继续分化(二者的区分不在于是否从事经营,而在于是否以向投资人分配经营利润为其设立宗旨);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二者的融合,人们已经很难区分它们的界限(因为非营利性组织也利用营利性组织的运作方式从事经营,营利性组织也被提出了负有社会责任)。因此,如果欧洲某一国家的足球协会既具有管理职能又从事足球产业的经营并不会让人吃惊。2004年发生的中超风波是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以及政府组织之间在中超联赛自治方面的竞争与合作问题在中国难得一遇的典型、鲜活且集中的表现。这里面涉及到第三域的非营利组织——中国足协、球迷协会,又涉及到私域的营利性组织——俱乐部及其投资人、赞助商、电视转播商,还涉及到公域的公权力组织——国家体育总局。中超俱乐部投资人挑战中国足协,向其提出分享和行使中超联赛的财产权、经营权、管理权、监督权的要求,并以罢赛、延迟今年剩余比赛为武器。俱乐部及其投资人通过召开“投资人联席会议”并以各种名义充分表达了资本的逐利和话语权诉求。中国足协通过召开中国足协执委会坚决维护其对联赛的管理权和财产权。尽管冲突双方声称的目标是一致的——解决足球联赛中的种种问题,搞好中国足球,但是它们的具体看法却并不一致。社会自治两个重要领域——营利的私域与非营利的第三域——中的组织的分化与融合,以及它们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分化与融合,在中国足球领域表现极为突出,而且该风波所提出的问题也是典型的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问题。这种法人团体要求自治的变革最终会促进社会立法和经济立法,并促进相应司法能力的提高。

社会法暨经济法是传统的公法和私法不能妥善解决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多元、多层次利益交叉融合和矛盾冲突而出现的新兴法律部门,它以具体领域的社会公众的利益为基准,协调“社会权力”之间和“社会权力”与公权力、具体领域的公众之间的冲突。但是,社会法暨经济法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还是个不为人所熟知、所充分理解的新生事物。社会法暨经济法的发挥作用既取决于公权力的自我限制和革新,也取决于自治组织的力量,没有均衡的力量匹配很难让法制变革发生,即使通过移植或者根据理性至上的精英意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也很难让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风波为社会法暨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典型的素材,也是以社会法暨经济法理论来武装参与变革的各种力量并促进变革和平、有序实现的良机。

国家级的足球联赛在西方发达国家是典型的社会生活的自治领域,在当代中国它还需要逐渐从政府的主导和支配中解脱出来从而演化为另外一种更具有时代适应性的面目——在公权力的支持下,实现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合作。这场风波就是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变革中必然发生的要求重新界定各方权益集中而激烈的表现。可喜的是,尽管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但冲突双方都拿出了法律武器。在和平条件下,利益直接表现为法律上的权利,因此双方争议的焦点也集中在法律问题上。

一、中超联赛的财产权利问题

变革首先遇到的就是联赛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因为与美国、欧洲等国联赛的产权运作尤其是启动机制完全不同,中国足球联赛的产权人并非是徐明等俱乐部的“投资人”,也不是中国足协这一半官方半民间的非营利法人社团(它只是联赛产权所有者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其产权人是“全民”,即联赛财产是国有资产。从1992年启动中国足球改革并在1994年将专业化足球改革为职业化足球之后,中国足球的国家级联赛开始了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但是,除了俱乐部自己对球队的投入之外,整个联赛的组织工作(中国足协及其地方协会来承担的)和初始投资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鉴于全民财产无法由全民直接行使所有权,所以联赛产权的直接代表是国务院下属的国家体育总局。俱乐部的会费、赞助商之赞助都是联赛为他们提供服务的对价。故而徐明等所代表的俱乐部投资人对联赛财产权提出所有权的要求是难以成立的,而中国足协执委会在2004年10月26日会议中的决议中提出“中国足协是竞赛所产生的所有权的最初拥有者”也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只是所有者(全民)代表(国家体育总局)的委托代理人,而非产权人,甚至产权代表也不是。因此,在2004年中超风波中提出财产权要求的双方都缺乏法律依据。联赛的所有权人(全民)如果决定将其民营化则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下进行决策并合理估价,在有关法人团体支付了合理对价后取得该项财产权。联赛所有权人如果决定继续维持国有公营的现状,则可以继续由所有权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协这一非营利法人团体经营联赛。但是,按照20世纪末期开始的第三域团体革命和重塑政府运动所代表的潮流和趋势来看,中超联赛需要逐渐从全民所有通过公正程序变成第三域的团体(中国足协)所有或者私域的团体(中超联盟公司)所有。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俱乐部和中国足协提出所有权要求都代表了时代的要求,但是它们都需要支付合理对价并承担社会责任——譬如从联赛收入中抽取一定费用设立基金,以支付各级国家队的训练、比赛费用和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的培养。无论是国有公营还是部分或者完全的民营化都需要严格界定产权,以产权为该联赛运作的基础。须注意的是,联赛的财产权与俱乐部的财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以混淆。“俱乐部的投资人”是不能通过偷换概念而变成联赛的投资人,更不能据此占有国家财产,否则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3年版的《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第1款规定,“国际足联、其会员协会以及各洲际足联为由其管辖的各项赛事和竞赛所产生的所有权利的最初所有者,且不受任何内容,时间,地点和法律的限制。这些权利包括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权如徽章和版权。”中超联赛作为中国足协管辖的赛事,其各种财务权利、视听和广播录制、复制和播放版权、多媒体版权、市场开发和推广权利以及无形资产权如徽章和版权都应当在名义上由中国足协最初拥有。这与体育总局授权中国足协行使联赛的财产权利是相一致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中超联赛的财产权在没有民营化之前仍然属于国有资产。

变革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自治的有效性问题。中国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是适应世界潮流和中国体制转型的需要而逐步展开的。1994年创立职业联赛就是逐渐使原先的专业队由依附政府转为市场主体,足球事业的投入也由国家承担转为依靠市场化运作,多渠道增加投入。另外,职业联赛也逐步将赛区的管理、组织工作由政府牵头的赛区委员会承担转为由实体化的各地方协会承担。2004年成立中超联赛的初衷也在于进一步通过改变联赛的经营管理体制提高中国足球水平。按照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的话讲,中超联赛就是要建立一个新的管理体制——在中国足协的领导下,以中超委员会为主导,以中超俱乐部为主要成员,以中超的章程为基本依据,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管理体制。这些年的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其实就是逐渐将官办的足球事业社会化、市场化,促进足球领域的社会自治。但是,自治的有效性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自治的有效性依赖于法人团体间协调机制的灵活高效,而现行的自治机制中缺少俱乐部对中国足协制约和监督的法律渠道,俱乐部的意见很难影响足协的决策。成立中超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制定《中超联赛章程》和成立中超委员会,在足协和俱乐部之间建立对话的平台和制约的机制,但是实践证明它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固然与足协专制的官僚作风有关,也与俱乐部和足协在中超联赛中的财产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划分不清楚有关。在现行体制下,中国足协作为联赛财产权所有者代表的委托代理人是经营联赛的主导者,但是俱乐部作为联赛的生产者之一应当分得相应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基本部分甚至应当是固定的,经营不善的风险应当由中国足协承担而不能由俱乐部承担。在民营化之后,经营风险应当由承接联赛财产权的组织(譬如徐明等提出的联盟公司)承担,中国足协则取得固定收入,并以此收入经营国家队和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由于中超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不清楚,所以其自治机制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因此,改革或者明确现有的产权以及明确相应的风险负担是中超自治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否则还将是一本糊涂账,无法调动自治团体中各方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另外,联赛财产权和经营权的明确界定需要通过自治团体中的各方协商解决并需要取得体育总局的支持,这与《国际足联章程》第71条第2款的规定也是吻合的。该条款规定,协会执委会应决定如何使用这些权利以及权利的内容并就此制定特别的规程。执委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独自使用此权利或同第三方合作或完全通过第三方来行使这些权利。因此,通过成立中超联盟公司的方式运作中超联赛并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但是它需要相应的协商机制和法律制度安排。

其次,自治的有效性依赖于消费者和生产者对联赛的监督制约。球迷协会、球员工会、裁判员团体以及赞助商都可以以某种方式向自治的足球法人团体(无论是中国足协还是联盟公司)施加压力,它们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表达呼声,也可以用脚投票——离开中超联赛。在这次风波中颇为遗憾的是中国球迷的表现相对消极。中国足球联赛的发展促成了众多足球球迷协会的成立,但是这些球迷协会在事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没有发出什么有力的声音。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难能可贵的亮点。中超常委会开会前北京球迷协会的球迷代表在会场外发放传单、接受采访。在他们分发的题为“尊重球迷权益、净化赛场环境”的宣传单中,提出“采取球迷听证制度、尊重球迷利益”的要求。其中还有一球迷执着地举着“要求旁听会议”牌子,并不时呼喊要求旁听会议的口号。另据报道,上海、青岛、武汉、南京、天津五地球迷俱乐部所组成的中国球迷联盟联合在新浪网向中国足协发出公开信,并针对中国足球的改革提出加大足球产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建立规范的联赛管理体制、让球迷参与关键决策、保护球迷权益、发展球迷团体、规范各俱乐部票务市场等六点意见。这是民间自治力量监督作用的发挥,但是相对庞大的球迷组织而言实在是微不足道。由此可见,中国民间自治力量的表达能力和表达欲望还较为有限。尽管后来中国足协召开了球迷座谈会,尽管变革中冲突的双方都把球迷利益放在他们高举的大旗之上,但是球迷对变革的直接推动作用很小。既然不能对足球经营管理体制的变革发挥什么直接作用,那就干脆什么也不说,中国人的实用主义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再现。

再次,自治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媒体的监督。媒体公开透明的及时报道和有关转播权的谈判是有力的制约力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自治、自律机制的形成。在这次风波中需要赞扬的是媒体。中国大陆的足球新闻至少具备相对的“新闻自由”,每一个关心中国足球的人都不难从近期传媒的自由报道中得到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甚至细节,都不难从传统的大众传媒和新型的电子网络上得到各色人等对这次被冠以“足球革命”风波的种种评论。有人赞同并支持徐明等“革命者”的“革命行为”,认为他们的行为不仅是要推动中国足球管理体制迈向完全市场化,而且这种超越足球领域的“宪政中典型的公民不服从”的行为可能会促进中国民主的发展;有人反对并质疑徐明等“革命者”资格和动机;还有一些传媒和球迷虽然早就对中国足协的专制无能不满,但倾向于认为徐明等人的“大亨革命”不过是场分肥闹剧,或者说是打着“全面市场化”、“谁投资、谁收益、谁享有”旗号行侵吞人民资产之实的“掠夺阴谋”的适时实施。总之,媒体给予该事件极大的热情和关注,作了充分、自由的报道、评论,各种不同的声音都得到了充分表达,提供了中国公民社会自治机制形成所必需的机会和平台。

最后,自治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国家体育总局重新定位和审视自己的职能。在这次风波中,无论体育总局的领导是如何幕后指导足协工作的,但是它始终没有公开出面干预足协的自治,严格遵守了《体育法》第31条的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不过,中国足协的高层官员仍然由体育总局任命的做法充分说明了足协还是有强烈官方色彩的半官方组织。这也是自治机制难以有效实现的瓶颈,而这也是与《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相悖的。该章程第17条第1款规定,“会员协会的机构只能通过本协会内的选举或任命产生。协会必须在各自的章程中规定选举的程序以保证选举和任命的完全独立性。”如果不按照上述程序产生会员协会机构,国际足联是不承认的,即使是过渡性质的也不允许。因此,进一步的改革可能还需要改革足协本身,改革体育总局和足协之间的关系,促进政事分开。这也是公权力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之间在当代分化融合的需要。

依法处理国家与法人团体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并有效保障法人团体的独立法律地位,是团体自治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保障团体的民间自治性,国家侵入或者抑制团体太多,必将重现罗马帝国末期、中世纪末期、20世纪中期西方社会法人团体萎缩、作用减退以及社会失去活力的现象。只有在团体自治以及团体与公权力组织合理分工与分离的时期,才有团体的勃兴和社会生活充满活力的局面。因此,确定团体与国家有关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和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同法律地位和职能范围的立法非常重要。这种分离与分工在西方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中国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自治并非是摆脱管制,重塑政府运动中的管制革新潮流也并非是不要管制,而是自治与管制关系的重构。管制是为了进一步扩充自治,在这里,政府管制革新与竞争自治是“一币之两面”,它们并非是排斥关系,而是一种融合并相互扩张的关系。

在中超联赛中,公域、私域与第三域的界限是极端模糊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充分的协商、协调和合作,也需要充分的竞争制约机制,更需要法律来规范、保障。因此,在新世纪的自治浪潮中,社会学所谓的规范饥渴并未减少,反而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跨越公、私两域甚至第三域的社会法暨经济法的勃兴。社会法暨经济法秉持其社会本位思想,是协调社团自治和政府管制之间冲突的有力工具。

变革中遇到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法人团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问题。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现行社会团体的管理体制采取了两种限制竞争的措施:第一,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的,一般不许设立新的社会团体;第二,限制社会团体从事跨登记管理区域的活动,条例中社会团体名称的地域性要求、禁止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章程中须明确规定本社团的活动区域等规定都是其体现。虽然并非对所有的社会团体都需要上述地域单一性限制,但为了保障竞争的有序性,对某些团体进行上述法律限制是合理的。这在体育领域则最为典型。《体育法》第31条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第40条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就中国足球协会来说,根据2003年由会员大会通过并依法登记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第2条规定,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足球协会是唯一代表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国际足球联合会会员和亚洲足球联合会会员。类似中国足球协会的地域单一性要求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是大量存在的,这种团体的地域单一性不是通过竞争形成的,而是通过法律取得垄断地位的。如果中国足协经营管理不好,中国的俱乐部和球迷(消费者)也无从选择支持另外一个社会团体。在西方可以通过选举更换无能的管理层,但中国足协的管理层是通过非完全民主的方式产生的。因此,对此种通过法律授权而取得地域垄断性的社会团体虽然在其产生初期需要政府主管机关进行严格的监管,但是最终还是应当通过逐渐推进依法自治来解决问题。

联赛财产权通过合法程序转移到中国足协手中还是俱乐部成立的联盟公司手中,都无法排除中国足协的管理权。中国足协无论以现在的半官方身份,还是完全自治之后成为彻底的民间组织,都具有管理、监督联赛的职能。这就涉及到营利的俱乐部之间以及它们与非营利的足协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如何规范的问题。无论是采取中国足协以其拥有财产权、经营权、监管权从而主导各俱乐部之间的合作协调的机制,还是采取俱乐部通过联盟公司取得财产权而主导参加联赛的各俱乐部之间的合作协调的机制,合作协调的机制都是经营联赛所必需的,但是它们都不得违反反垄断法的要求,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者优势地位掠夺联赛消费者——赞助商、媒体、球迷——的利益,也不得利用其拥有的“社会权力”压榨劳动者——球员和裁判员——的利益。2004年中国足球联赛风波中出现的罢赛行为,威胁无限期停赛行为以及操纵比赛结果和追打裁判的行为,实际上都是既不顾消费者利益也不顾劳动者利益的行为(虽然其中可能有“黑哨”问题所迫,对“黑哨”问题必须有一个为所有各方公认的符合足球比赛规则的解决方法)。在中超联赛中,每个俱乐部球队都是垄断集团的成员,它们之间的部分或者全部成员的任何形式的卡特尔协议行为或者协调一致行为或者滥用优势地位的行为或者相互持股、关联形成任何意义上的两个俱乐部的结合,都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和精神的。在欧盟,足球协会和成员国的足球协会操纵比赛门票价格的行为是可能遭到竞争法执法部门的审查的,价格要由市场决定而非由一个垄断的同业公会决定。

因此,《国际足联章程》第18条第2款规定,“各会员协会应确保所属俱乐部就任何同会员资格有关的事务的决定权,不受外部机构影响且不论其采取何种法人结构。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比赛的完整和竞争性受到威胁,会员协会都应确保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控制一家以上的俱乐部。”该条款的宗旨在于保持联赛的竞争性,从而提出了联赛的反垄断要求。所以,反垄断是中国足协的一个重要职能。

实际上,《国际足联章程》第72条规定的“国际足联、其会员协会以及各洲际足联有权对其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足球比赛和赛事的图象、声音和其他数据传输方式的发行进行独家授权、且不受内容,时间,地点和技术和法律方面的限制”仅仅是说协会有对赛事转播进行独家授权的权利,这种独家授权本身不受法律限制,但是协会如果滥用其垄断地位或者优势地位损害下游企业(转播商)和消费者的利益还是要受反垄断法规制的。

法人团体之间提供社会服务的竞争和为提供服务而展开的吸取资金(政府提供的财政支持、社会捐助、适当付费所得等)的竞争是需要相应的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来保障的。因此,联赛的升降级是“为赢得更高一个层次的市场而竞争”的重要制度。所以,足协取消暂停2004年中超的升降级是暂时取消竞争,正当理由不足,只是一种无原则的妥协。而且这种妥协是在实际解除了盛传属于“革命者”领袖徐明的“实德系”的四川冠城降级之虞的情况下,这就更使人们难免产生中国足协无能和无原则的印象。

变革中遇到的第四个问题是司法的最终保障问题。联赛中的“赌球”、“假球”、“黑哨”等违法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狠狠打击,不然其他问题都无法解决,这就需要司法的深度介入。而足球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所有权保障、社团之间协调机制的形成和有效运作、竞争与合作的规范等也需要司法的最终保障。司法为自治团体在内部与彼此之间的分歧和争议解决提供了权威性的裁决机制,为各方依法依章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了一个公正的场所与程序保障。但中国目前现有的司法体制可能还难以对此提供完善的保障机制。所以,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提高是社会法暨经济法发挥其社会正义性的基础,因为复杂、模糊、高级的法律需要更高素质的法官和更高水平的司法体制。

私域法人团体所谓的私法自治行为是建立在当事人的利益和力量较量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基础之上,所以民商法的司法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具有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痕迹,无论是其意思表示行为本身还是向法院进行相应的说服工作,甚至最终的司法强制性。社会法暨经济法则建立在对法人团体自治规范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以遏制社会权力暨市场权力的“恶”,并促进弱者合作、争取发展机会为目标准则。在社会自治领域既分化又融合的情况下,司法审查已经不可能严格区分二者的行为差异,而是统一进行司法审查,但在具体事项上则运用不同的理念来适用法律。

正像涂尔干在19世纪末期所指出的,“虽说法人团体并不是公众关注的惟一问题,但再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对其他问题的讨论都依赖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果我们不去创建新型法制所必需的团体,就无法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法制变革运动。因此,要是我们现在就想制定出详细的法律,那确实是徒劳无功的事情。”因此,中国2004年的中超风波所带来的团体变革也必然带来新的法制变革,必然给现有的立法和司法提出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从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中国足球的历史

足球运动,最早的起源在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蹴鞠”或名“塌鞠”。最早的说法见《战国策·齐策》:“临富甚福而实...塌鞠”。最早的说法见《战国策·齐策》:“临富甚福而实...塌鞠”。到了汉代,由于社会经济的繁荣,蹴鞠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几乎是万人空巷。而且蹴鞠成了宫廷的主要体育活动。汉高帝刘邦的父亲初入皇宫时,曾因没有球踢而一直闷闷不乐。后来刘邦特意为刘太公建造了“新丰宫”,于是太上皇就可以和家乡的人一起蹴鞠取乐。这样的环境,也造就了汉武帝、汉成帝这样的“帝王球星”。另外,蹴鞠还成了军队训练的内容之一。

当前中国国内足球联赛及主要杯赛有: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CSL)

中国足球甲级联赛

中国足球乙级联赛

中国足协杯(2007年至2010年暂停举办,2011年恢复举办足协杯)

在1994年之前,中国国内的足球队均为专业队,大多数由各地足球协会管理,名称也以各省市的地名为主。此外,中国还有相当数量的下属于不同国有事业单位的行业体协,比如铁道部下属的火车头队、军队下属的八一队、武警部队的前卫队等。

1992年6月,中国足协在北京西郊的红山口召开了著名的“红山口会议”,将以职业化作为足球改革的突破口。职业化的主要动机是让各参赛球队脱离原有的政府行政体育机制,完全以商业化和市场化作为生存发展的手段。

红山口会议后,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足球俱乐部”,不过其中很多是并未完全脱离原地方体委的个体,比如北京国安、广州太阳神。直到1993年12月上海申花成立,中国才出现了完全脱离政府机制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而与此相反,诸如辽宁队、八一队等原专业体制下的老牌劲旅,则多年内始终无法真正脱离原有政府行政关系,最终面临降级甚至解散的困境。

1994年,第一届职业化的甲A联赛开始。

职业化的甲A联赛、甲B联赛一共进行了10年,2003年赛季结束后,改制为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和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超成立的目的是希望仿照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等欧洲先例,由各职业联赛俱乐部自主管理和运营赛事,逐渐脱离中国足协的管理。中国足协转而负责各级国家队比赛、青少年运动员培养等任务,以及组织足协杯等其它赛事。

2013年6月15日,在合肥体育中心1:5惨败于泰国国奥,这场比赛再次将中国国足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很多人表示不再相信中国足球,甚至有个别高校校队出面公开挑战国足,实在是很闹剧。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深化体育事业改革的号角再次吹响。

意见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也标志着体育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推动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新的切入口,从体育大国走向体育强国,从“金牌体育”向“全民体育”的转变将是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意见对于体育产业发展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深入。在继续强调简政放权、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推进职业体育改革等任务之外,还增加了“丰富市场供给、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设施”等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亿的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不仅对体育产业的总体发展指明了方向,还对足球、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以及冰雪运动给予特别关注。经过多年的积弱不振之后,中国足球的发展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前景令人关注和期待。[2]

普拉蒂尼:中国足球必须依靠政府[3]

普拉蒂尼觉得,欧洲国家当中,法国和中国有很多相似处,政府扮演着更大的社会角色,社会资源高度集中现象显著。“足球是最简单但是也最复杂的运动,足球的发展,需要牵涉到最广泛的社会资源,同样也需要最全面的社会支持。现在大家讨论德国西班牙以及美国的青训成功,为他们的国家足球带来的帮助,但是不同社会类型里,解决方案的组成都是十分复杂的,不可能有包治一切的万能药。中国足球的未来成功,决定权在中国政府手里,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

我很想知道普拉蒂尼在和中国足协的同行晚宴上,是否也探讨了这样的话题。那是一个封闭晚宴,中国足协不允许外人参与。普拉蒂尼说,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就和七十年代法国政府力推足球,随即出现著名的“盖兰选材法”相关。这些建议和经验,不知道在围绕APEC的喧嚣里,会否有人听到。

“必须要有政府的政治性支持,这是中国足球走出目前局面根本性的条件,”普拉蒂尼在论坛上说道。私下场合,他也多次强调自己的这种观点。“以中国的社会类型特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最为关键,政府必须要在战略设定和具体执行上,强力推行足球的普及和发展,这样才能为中国足球长久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政要的喜好,必须转化成对足球发挥实际作用的执行方案,并且得到切实执行,才能够真正改变目前局面。”

普拉蒂尼如是说,和他自身经历有关。他和我分享过他青少年时代经历过的法国足球革新。七十年代,法国足球同样不够成功,“当时法国政府的积极介入,改变了法国足球的整体架构。人们看到的只是克莱方丹国家训练基地,实际上,法国政府要求所有的上两级职业俱乐部,必须成立自己的青训中心,必须保证每年青少年足球培训的人数以及选材执行,否则就要吊销这些职业俱乐部的运营执照。我们现在听到的,都是职业足球和青少年足球无关,但是在青少年足球发展遭遇挑战,而大量资金和社会资源又都在向职业足球集中时,职业足球一定得承担起很大一部分青训工作。这样的推动和监督,只有政府能做到。”

3月16日,备受瞩目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作为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方案》指明了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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