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中国足协领导
1955年中国足球协会成立主席:黄中副主席:张之愧、李凤楼、张联华 1964年经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批准,足协负责人为:主席:黄中副主席;李文耀、李凤楼、张联华、张之愧、赵东凡、赵希武、纪裴万、鲁挺秘书长:柯轮 1979年第三届足协领导人:主席:李凤楼副主席:王伯清、王维屏、孙凯风、年维泗等16人 1985年11月,经国家体委批准成立全国足球领导小组。组长:袁伟民副组长:陈家亮、年维泗办公室主任:杨秀武副主任:孙宝荣 1986年第四届中国足协主席:袁伟民 1989年第五届中国足协主席:年维泗专职副主席:孙宝荣、杨秀武秘书长:杨秀武 1992年第六届中国足协主席:袁伟民专职副主席:王俊生、许敬、孙宝荣、杨秀武秘书长:王俊生 1996年12月中国足协选举产生职业化以来新一届领导人主席:袁伟民专职副主席:王俊生秘书长:王俊生 2000年4月25日,国家体局总局调整足协领导班子主席:袁伟民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阎世铎党委书记:王俊生 2000年7月,阎世铎被正式任命为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 2005年2月17日,阎世铎被免去阎世铎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职务;谢亚龙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9谢亚龙被免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职务;南勇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1月22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崔大林在会上宣布,原水上中心主任韦迪担任足管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同时免去南勇与杨一民在中国足协的一切职务。
中国足协现任领导名单
中国足协现任领导名单有宋凯、孙雯、袁永清、杨旭、许基仁、高洪波等。
1、宋凯
宋凯,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讲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足球协会主席。
2、孙雯
孙雯是中国足球运动员、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孙雯,女,汉族,1973年4月出生于上海,中国职业女子足球运动员,场上司职前锋。
3、袁永清
袁永清,男,汉族,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兼)。
4、杨旭
杨旭,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
5、许基仁
许基仁,男,1962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新华社记者。现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6、高洪波
高洪波,回族,1966年1月25日出生于北京市丰台区,中国足球运动员,司职前锋。现任北京市足协副主席。
足协新领导是谁
4月19日上午,在足协全体会议上,足管中心主任韦迪宣布曹景伟、杨新利、郭涛、孙哲东、戚军等5名总局干部到足协挂职担任部门主任,同时公布了足协新成立的7个部门的人事安排。韦迪称:“新力量的加入以及部门机构重组、主管领导分工的完成,意味着足管中心工作步入正轨的开始。”
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足协调整改革方案(全文)
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17日下午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关键,是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创新足球管理模式的基础。为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做好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工作,发挥带动足球改革的龙头作用,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经国务院领导同意,正式印发。
调整改革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是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关键,是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创新足球管理模式的基础。《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为依据,全面调整改革中国足协,破除制约中国足球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中国足球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协商、行业自律的组织框架,建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要求和国际足球发展趋势的管理模式,为中国足球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为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道路。
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实现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中国足协依法独立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实现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足球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的转变,改变中国足协与足球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中国足协与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得到理顺,中国足协是具有公益性和广泛代表性、专业性、权威性的全国足球运动领域的社团法人,是管理足球项目普及与提高工作的全国性自律机构,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组织的唯一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代表国家参加各类国际足球赛事。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体育总局不再具体参与足球业务工作,体育总局对中国足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得到改革完善,人员岗位转换和工作安排得到积极稳妥地进行,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中国足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统一考核。中国足协具有用人自主权,自行确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设置、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和用人制度方案。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改革完善,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中国足协不再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帐、独立核算。财务公开,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与下一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须向协会会员大会报告、接受审议。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协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接受会员大会及社会监督。相关国有资产可无偿提供给中国足协使用。中国足协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做好足球运动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工作。
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的权限得到明确,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由外交部商体育总局研究办理授予中国足协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事宜。中国足协对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与足球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由中国足协承担与本协会有合作关系的外国人邀请和接待工作。与体育总局脱钩改革完成后,中国足协在国际足球领域的交流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的国际化发展。
中国足协的治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得到加强,包括完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优化会员结构、优化执委会结构、健全专项委员会、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等。《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的修订完善确保中国足协工作规范化和足球行业治理民主化、科学化。会员结构得到优化,吸纳行业足球协会、联赛、女子、草根、五人制等足球组织,足球科研、法律等相关机构成为会员,为完善中国足协会员结构奠定基础。执委会结构得到优化,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地方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专项委员会得到健全,包括技术、竞赛、裁判、青少年、女足、新闻等委员会,以及纪律、仲裁、道德与公平竞赛等法律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得到健全,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和协调,以及会员大会、执委会、专项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等。
加强党的领导,中国足协成立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成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确保党对足球事业的领导。
中国足协的调整改革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加强对中国足协调整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工作,确保调整改革顺利进行,为《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开好头、起好步,促进中国足球改革发展全面推进。